< lang="en"> 政府文件格式

给政府写报告,排头可以用区委区政府吗

排头先写大的后写小的。

给政府写报告的字体格式:

  • “主题词”三个字用三号黑体字;词组用三号宋体字
  • 抄送机关名称用四号仿宋体字
  • 印发机关名称和印发日期用四号仿宋体字;印发份数用五号 仿宋体字。

关于政府机关单位的文件排版问题

【发布单位】80102

区委区政府格式,给政府写报告,排头可以用区委区政府吗

【发布文号】京政办发[2000]126号

【发布日期】2000-12-22

【生效日期】2001-01-01

【失效日期】-----------

【所属类别】地方法规

【文件来源】-----------

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北京市国家行政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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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国家行政机关公文格式》印制标准

(试行)的通知

(京政办发〔2000〕126号)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各市属机构:

根据国务院发布的《国家行政机关公文处理办法》中关于公文用纸一般采用国际标准A4型的规定及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发布的《国家行政机关公文格式》(GB/T9704-1999)国家标准,经市政府同意,市政府办公厅自2001年1月1日起公文用纸采用国际标准A4型。

为使本市各级国家行政机关规范执行《国家行政机关公文格式》,现将《北京市国家行政机关实施〈国家行政机关公文格式〉印制标准(试行)》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0000年十二月二十二日

北京市国家行政机关实施《国家

行政机关公文格式》印制标准(试行)

第一条 为规范本市国家行政机关公文格式,保证国家行政机关公文形式的严肃、整洁、统一,根据国务院发布的《国家行政机关公文处理办法》有关规定及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发布的《国家行政机关公文格式》(GB/T9704-1999),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标准。

第二条 本标准适用于本市各级国家行政机关。其他单位可参照执行。

第三条 本标准由国家行政机关通用的公文用纸、公文各要素标识、公文排版、公文印刷、公文装订等部分组成。

第四条 公文用纸一般采用国际标准A4型(210毫米×297毫米)。

  • (一)公文用纸技术标准:一般为60克~80克的胶版印刷纸或者复印纸;纸张白度为85%~90%左右;横向耐折度≥15次,不透明度≥85%,PH值为7.5~9.5。
  • (二)公文版心规格:156毫米×225毫米(不含页码)。
  • (三)公文页边:公文用纸上白边为:37毫米±1毫米,下白边为35毫米±1毫米;公文用纸左白边为28毫米±1毫米,右白边为26毫米±1毫米。

第五条 公文各要素划分为公文眉首、公文主体、公文版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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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条 公文眉首标识规则:公文眉首为置于公文首页红色反线(宽度为版心规格156毫米)以上的各要素,按排列顺序依次为:公文份数序号、秘密等级和保密期限、紧急程度、发文机关名称、发文字号、签发人、红色反线等部分。

  • (一)公文份数序号:为公文印制若干份时每份公文的顺序编号,使用阿拉伯数码,顶格标识在版心左上角第1行。
  • (二)秘密等级和保密期限:如需要标识秘密等级,使用3号黑体字,顶格标识在版心右上角第1行,两字之间空1字;如需要标识保密期限,使用3号黑体字,顶格标识在版心右上角第1行,秘密等级和保密期限之间用“★”隔开。
  • (三)紧急程度:如需要标识紧急程度,使用3号黑体字,顶格标识在版心右上角第1行,两字之间空1字;如需要同时标识秘密等级和紧急程度,秘密等级顶格标识在版心右上角第1行,紧急程度顶格标识在版心右上角第2行。
  • (四)发文机关名称:由发文机关全称或者规范化简称加“文件”组成。发文机关标识上边缘至版心边缘一般为25毫米。发文机关标识推荐使用小标宋体字(红色),字号按照醒目美观原则确定,一般应当小于22毫米×15毫米。联合行文时主办机关名称应当排列在前,如加“文件”,应置于发文机关名称右侧,上下居中排布;如联合行文机关过多,必须保证公文首页显示正文。
  • (五)发文字号:发文字号由发文机关代字、年份和序号组成。发文机关名称下空2行,用3号仿宋体字,居中排布;年份和序号用阿拉伯数码标识;年份使用全称,用六角括号“〔〕”扩入;序号不编虚位(即1不编为001),不加“第”字。
  • (六)签发人:上报的公文标识签发人姓名,平行排列于发文字号右侧;发文字号居左空1字,签发人姓名居右空1字;“签发人”用3号仿宋体字,后标全角冒号,冒号后用3号楷体字标识签发人姓名。如有多个签发人,主办单位签发人姓名置于第1行,其他签发人姓名从第2行起在主办单位签发人姓名之下按发文单位顺序依次排列,下移红色反线,使发文字号与最后一个签发人姓名处在同一行,并与红色反线相距4毫米。
  • (七)红色反线:发文字号之下4毫米处印一条与版心等宽(156毫米)的红色线。

第七条 公文主体标识规则:公文主体为公文首页红色反线以下到主题词以上部分,按排列顺序依次为:公文标题、主送机关名称、正文、附件序号及附件标题、成文日期、机关印章、附注等部分。

  • (一)公文标题:红色反红下空2行,使用2号小标宋体字,居中排布,宽度不超过版心(156毫米);2行以上的标题,回行时要做到词意完整,排列对称,间距恰当。
  • (二)主送机关名称:标题下空1行,左侧顶格用3号仿宋体字标识,回行时仍顶格;最后1个主送机关名称后标全角冒号。如主送机关名称过多,公文首页不能显示正文时,应当将主送机关名称移至版记中的主题词之下、抄送之上,标识方法同抄送。
  • (三)批(按)语:使用3号仿宋体字或者3号楷体字,宽度不超过24个字。
  • (四)公文正文:主送机关名称下1行,每自然段左空2个字,回行顶格,使用3号仿宋体字;公文正文中小标题使用3号黑体字。数字、年份不能回行。
  • (五)附件:公文如有附件,在正文下空1行,左空2字,用3号仿宋体字标识“附件”,其后标全角冒号和附件标题,附件标题后不加标点符号。如有序号,使用阿拉伯数码。附件应当与公文正文一起装订,并在左上角第1行顶格标识“附件”或者“附件”及序号;附件序号与附件标题前后标识应当一致。如附件与公文正文不能一起装订,应当在附件左上角第1行顶格标识公文的发文字号,并在其后标识“附件”或者“附件”及序号。
  • (六)成文日期和机关印章:成文日期用汉字将年、月、日标全;“零”写为“O”。机关印章使用红色。
    • 1.单一机关制发的公文,落款处不署发文机关名称,只标识成文日期;成文日期右空4个字;加盖印章应当上距正文2毫米~4毫米,端正、居中,下压成文日期。
    • 2.联合机关制发的公文,需要加盖2个印章时,应当将日期拉开,左右各空7个字;主办机关在前,2个印章均压成文日期,采用同种加盖印章方式,并保证印章端正、排列整齐;2个印章之间互不相交叉或者相切,相距不超过3毫米。
    • 3.联合机关制发的公文,需要加盖3个以上印章时,应当将各发文机关名称(可使用规范简称)排在成文日期和正文之间;每排最多排3个印章,两端不得超出版心;最后一排如排1个或者2个印章,均居中排布;印章之间互不相交叉或者相切;在最后一排印章之下右空2个字标识成文日期。
    • 4.特殊情况说明:不得出现空白印章;当印章下弧无文字时,采用下套方式,以下弧压在成文日期上;当印章下弧有文字时,采用中套方式,将印章中心线压在成文日期上;当公文排版后所剩空白处不能容下印章位置时,应当采用调整行距、字距的方式处理,必须使印章与正文同处一页;不得标识“此页无正文”。会议纪要不加盖印章。
  • (七)附注:公文如有附注,居成文日期左下方,空3行,用3号仿宋体字,左空2个字加圆括号标识。

第八条 公文版记标识规则:公文版记为主题词及其主题记号以下部分,置于公文最后一页,按排列顺序依次为:主题词、分栏线、抄送、印发(翻印)机关和印发(翻印)日期、印数等部分。

  • (一)主题词:“主题词”使用3号黑体字,居左顶格标识,后标全角冒号;词目使用3号小标宋体字,接排于冒号之后;词目之间空1个字,不加标点符号。
  • (二)分栏线:主题词以下,每栏均用分栏线隔开,首线与底线用反线,中间为正线,宽度同版心(156毫米)。
  • (三)抄送:公文如有抄送,在主题词下1行,左右各空1个字,使用4号仿宋体字标识,“抄送”后标全角冒号;抄送机关名称排于冒号之后,抄送机关名称之间用顿号或者逗号隔开,回行时与冒号后的抄送机关对齐;最后1个抄送机关后标句号。如主送机关移至主题词之下,标识方法同抄送机关。
  • (四)印发(翻印)机关和印发(翻印)日期:印发(翻印)机关名称和印发(翻印)日期平列于一行,使用4号仿宋体字,左右各空1个字,位于抄送机关之下;无抄送机关的,位于主题词之下。印发日期以公文付印的日期为准,使用阿拉伯数码。
  • 政府文件格式指南

    给政府写报告,排头可以用区委区政府吗

    排头先写大的后写小的。

    关于政府机关单位的文件排版问题

    给政府写报告的字体格式:

    • “主题词”三个字用三号黑体字;词组用三号宋体字
    • 抄送机关名称用四号仿宋体字
    • 印发机关名称和印发日期用四号仿宋体字;印发份数用五号 仿宋体字。

    文件排版示例

    【发布单位】80102
    【发布文号】京政办发[2000]126号
    【发布日期】2000-12-22
    【生效日期】2001-01-01
    【失效日期】-----------
    【所属类别】地方法规
    【文件来源】-----------
    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北京市国家行政机关
    实施《国家行政机关公文格式》印制标准
    (试行)的通知
    (京政办发〔2000〕126号)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各市属机构:
    根据国务院发布的《国家行政机关公文处理办法》中关于公文用纸一般采用国际标准A4型的规定及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发布的《国家行政机关公文格式》(GB/T9704-1999)国家标准,经市政府同意,市政府办公厅自2001年1月1日起公文用纸采用国际标准A4型。
    为使本市各级国家行政机关规范执行《国家行政机关公文格式》,现将《北京市国家行政机关实施〈国家行政机关公文格式〉印制标准(试行)》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0000年十二月二十二日
    北京市国家行政机关实施《国家
    行政机关公文格式》印制标准(试行)

    政府文件格式

    法律分析:一、公文版面尺寸

    • 公文上白边为:37 mm
    • 公文下白边为:35 mm
    • 公文左白边为:28 mm
    • 公文右白边为:26 mm
    • 版心尺寸为:156 mm×225mm(即纸张中文字区域)

    二、排版规格与印制装订要求

    • 排版规格:正文用3号仿宋体字,一般每面排22行,每行28个字。
    • 制版要求:版面干净无底灰,字迹清楚无断划,尺寸标准,版心不斜,误差不超过1mm。
    • 印刷要求:双面印刷;页码套正,两面误差不得超过2mm;印品着墨实、均匀;字面不花、不白、无断划。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第八十九条 国务院行使下列职权:

    • 根据宪法和法律,规定行政措施,制定行政法规,发布决定和命令;
    • 向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或者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提出议案;
    • 规定各部和各委员会的任务和职责,统一领导各部和各委员会的工作,并且领导不属于各部和各委员会的全国性的行政工作;
    • 统一领导全国地方各级国家行政机关的工作,规定中央和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国家行政机关的职权的具体划分;
    • 编制和执行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和国家预算;
    • 领导和管理经济工作和城乡建设、生态文明建设;
    • 领导和管理教育、科学、文化、卫生、体育和计划生育工作;
    • 领导和管理民政、公安、司法行政等工作;
    • 管理对外事务,同外国缔结条约和协定;
    • 领导和管理国防建设事业;
    • 领导和管理民族事务,保障少数民族的平等权利和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权利;
    • 保护华侨的正当的权利和利益,保护归侨和侨眷的合法的权利和利益;
    • 改变或者撤销各部、各委员会发布的不适当的命令、指示和规章;
    • 改变或者撤销地方各级国家行政机关的不适当的决定和命令;
    • 批准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区域划分,批准自治州、县、自治县、市的建置和区域划分;
    • 依照法律规定决定省、自治区、直辖市的范围内部分地区进入紧急状态;
    • 审定行政机构的编制,依照法律规定任免、培训、考核和奖惩行政人员;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第九十条 国务院各部部长、各委员会主任负责本部门的工作;召集和主持部务会议或者委员会会议、委务会议,讨论决定本部门工作的重大问题。

    各部、各委员会根据法律和国务院的行政法规、决定、命令,在本部门的权限内,发布命令、指示和规章。

    主送机关规范

    揭秘公文世界中的主送机关艺术

    在公文写作的严谨世界里,主送机关的运用如同乐谱中的调性,既考验着书写者的专业素养,也影响着公文的规范性。让我们一起深入了解如何精准掌握这一关键环节。

    规范定位

    公文规定,主送机关应居于标题下方,空一行,左对齐,即使换行,也保持顶格。最后一个机关名称后,优雅地用全角冒号收尾。

    • 党政联合行文:各镇乡党委、人民政府,街道党工委、办事处,经济开发区党工委、管委会,区直各单位,各人民团体:
    • 党口单独行文:各镇乡党委,区委各党工委,区委各部委,区直各单位党组(党委)、总支、支部:

    避免使用不规范的简称,如:“各乡镇(街道),经济开发区,区直各单位:”

    符号间的巧妙

    主送机关之间的区分,如同乐章中的音符,顿号连接同级同类,逗号区分同级不同类,最后一个机关后,冒号如同乐章的终止符:“各乡镇党政综合办公室,办公室机关各科室、直属单位:”

    灵活运用与顺序编排

    当主送机关众多,可使用“有关”一词概括,如:“区直有关部门”。排列顺序上,遵循“先外后内”原则,如:“各镇乡党委,区纪委监委、区委办公室、组织部、宣传部、统战部、政法委、区政府办公室、发改局。”

    版记中的抉择

    如果主送机关过多导致正文被压缩,可考虑将它们移至版记,确保信息完整。不过,关于抄送,旧有的“抄报”和“抄发”已不再适用。在正式公文中,尊重上级的正确做法是使用“呈报”,而在非正式文档中,可以考虑“抄报”一词。会议纪要则需分送,而非直接抄送参会人员。

    公文犹如一首严谨的交响乐,每个环节都不可或缺,主送机关的规范使用是其中不可或缺的乐章。希望这些小贴士能助你奏出完美的公文旋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