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1日讯,2024年12月11日上午,湖北省咸宁市中级人民法院对中国足球协会换届筹备组原副组长、中国足球协会前秘书长刘奕受贿一案进行了一审公开宣判。

法院以受贿罪判处被告人刘奕有期徒刑十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三百六十万元。同时,对其受贿所得的财物依法予以追缴,上缴国库,不足部分将继续追缴。

刘奕或因资产转移影响执行,媒体人揭示背后真相

媒体人付政浩在社交媒体上表示:“据了解,由于执行过程中发现刘奕的资产不足以覆盖全部金额,因此需要继续追缴。这意味着他很可能曾将资产转移至海外,从而导致国内的资产无法完全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