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3日讯 据北京电视台《天天体育》节目报道,咸宁市中级人民法院已收到李铁的上诉书。该节目的消息指出,今天是李铁上诉期限的最后一天。
2024年12月13日,湖北省咸宁市中级人民法院对中国国家男子足球队原主教练李铁案进行了公开宣判。他因受贿罪、行贿罪、单位行贿罪以及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和对非国家工作人员行贿等多项罪名被合并判处有期徒刑二十年。
根据法律规定,一审宣判后,李铁享有10天的上诉期,该期限从接到判决后的次日起计算。在这段时间内,如果他选择提出上诉,则一审判决将暂时不生效;若未提交上诉,则一审裁定立即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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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人民检察院没有提出抗诉,那么在二审过程中,对李铁的刑罚也不得加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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